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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O10545-16标准规定的核心检测项目包含以下三类:
单件样品表面色度均匀性检测
同批次产品间颜色一致性验证
不同生产批次间颜色偏差控制
具体参数涵盖CIE-Lab色彩空间中的明度指数L*、色度坐标a*和b*的测量与计算。对于釉面砖需额外评估釉层厚度对显色特性的影响,通体砖则需测定断面与表面的色差关联性。
本标准的适用范围包括:
釉面陶瓷砖(含水率≤3%)
无釉陶瓷砖(吸水率≤0.5%)
抛光砖表面光泽度≥85GU的产品
仿古砖等特殊表面处理产品
不适用于马赛克等单件面积小于0.01㎡的制品及透光率>3%的半透明瓷砖。检测环境要求温度232℃,相对湿度505%,避免直射光源干扰。
标准采用双轨制检测体系:
仪器分析法:使用分光测色仪在D65标准光源下测量样品表面10个均匀分布点位的色度值,计算ΔE*ab色差公式:
ΔE*ab=√[(ΔL*)+(Δa*)+(Δb*)]
允许偏差范围:单件ΔE≤0.8;同批次ΔE≤1.5;跨批次ΔE≤2.0
目视比色法:在CIE推荐的MunsellN7中性灰背景下布置样品组,由5名经Farnsworth-Munsell测试合格的观察者在2000500lx照度下进行视觉评估。
测量孔径≥8mm
重复精度ΔE≤0.08
CIE-Lab自动计算
数据统计分析
照度可调范围1500-2500lx
背景色符合ISO105-A01要求
多角度观测平台
样品定位装置
表面清洁度≤5μmRa
干燥温度402℃
表面预处理模块
恒温干燥单元
所有仪器需通过CNAS认可的计量机构进行年度校准,分光测色仪应配备包含12块标准色板的校准套件,白板反射率标定误差不超过0.5%。
确定测试对象与安排:确认测试对象并进行初步检查,确定样品寄送或上门采样安排;
制定验证实验方案:与委托方确认与协商实验方案,验证实验方案的可行性和有效性;
签署委托书:签署委托书,明确测试详情,确定费用,并按约定支付;
进行实验测试:按实验方案进行试验测试,记录数据,并进行必要的控制和调整;
数据分析与报告:分析试验数据,并进行归纳,撰写并审核测试报告,出具符合要求的测试报告,并及时反馈测试结果给委托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