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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雾密度标准检测包含四大核心指标:光学烟密度(Ds)、最大比光密度(Dm)、质量损失率(MLR)及烟生成指数(SGI)。其中Dm值反映单位面积材料在特定辐射强度下产生的最大烟浓度;SGI综合评估材料燃烧时的产烟速率与总量。附加参数包括透光率恢复时间(T30)和烟气毒性成分定性分析。
本检测适用于六类材料体系:1)建筑防火材料(阻燃板/防火涂料/密封胶);2)电子电器组件(电路板/绝缘套管/线缆护套);3)交通工具内饰(航空座椅/高铁地板/汽车仪表盘);4)工业防护装备(防火服/隔热毯);5)高分子复合材料(碳纤维增强塑料/玻璃钢);6)储能系统组件(电池隔膜/电解液封装材料)。特殊场景包含舰船舱室材料和航天器非金属部件。
主流方法包括:1)NBS烟箱法(ASTME662):在0.25-50kW/m辐射强度下测定密闭空间内的光衰减率;2)锥形量热仪法(ISO5660):同步获取热释放与烟释放数据;3)管式炉法(GB/T8323):通过氮气载流收集燃烧残留物;4)激光散射法(EN45545-2):实时监测多角度散射光强变化。特殊材料需采用微尺度燃烧量热仪(MCC)进行纳米级烟气颗粒分析。
标准配置包含五类设备:1)烟密度测试箱(容积0.51m3%),配备635nm激光光源和硅光电二极管阵列;2)锥形量热仪系统(热流范围10-100kW/m),集成FTIR烟气分析模块;3)管式炉燃烧装置(最高温度1200℃),配套MTS微力天平(精度0.1mg);4)激光烟雾分析仪(波长532nm/1064nm双通道),具备动态粒径分布测量功能;5)环境舱控制系统(温控精度0.5℃,湿度调节范围20-80%RH)。所有设备均需通过NIST可追溯校准验证。
确定测试对象与安排:确认测试对象并进行初步检查,确定样品寄送或上门采样安排;
制定验证实验方案:与委托方确认与协商实验方案,验证实验方案的可行性和有效性;
签署委托书:签署委托书,明确测试详情,确定费用,并按约定支付;
进行实验测试:按实验方案进行试验测试,记录数据,并进行必要的控制和调整;
数据分析与报告:分析试验数据,并进行归纳,撰写并审核测试报告,出具符合要求的测试报告,并及时反馈测试结果给委托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