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肉眼可见物检测涵盖三大类目:悬浮颗粒物(粒径≥0.1mm)、纤维状杂质(长度≥1mm)以及异常色斑/沉淀物(面积≥1mm)。在饮用水领域重点监测泥沙、铁锈等无机颗粒;药品制剂需排查玻璃屑、橡胶碎屑等生产污染物;食品加工环节主要识别昆虫残肢、植物纤维等生物源性异物;工业材料则关注金属碎屑、塑料颗粒等加工残留物。
本检测适用于以下场景:1)包装饮用水生产过程中瓶坯/瓶盖清洁度验证2)注射剂类药品可见异物全检3)乳制品加工线异物污染监控4)电子元件封装材料洁净度评估5)化妆品原料异物筛查。特殊应用包括医疗器具灭菌后微粒残留检查及实验室器皿清洁度验收。
标准检测流程包含:1)目视观察法:在照度2000200lx的LED冷光源下,以25cm观测距离对样品进行360旋转检查2)显微观察法:使用10-40倍体视显微镜对可疑物进行形态学分析3)浊度对比法:通过NTU值变化间接反映悬浮物浓度4)滤膜截留法:采用0.45μm微孔滤膜富集后称重定量。
主要设备包括:1)双光源异物检测仪(配备偏振光模块)2)三目体视显微镜(含图像分析系统)3)在线浊度监测仪(量程0-1000NTU)4)恒流采样装置(流量精度2%)5)A级精度电子天平(0.1mg分辨率)。辅助工具涵盖标准比浊管组、校准用微粒标准物质及专用取样镊具套装。
确定测试对象与安排:确认测试对象并进行初步检查,确定样品寄送或上门采样安排;
制定验证实验方案:与委托方确认与协商实验方案,验证实验方案的可行性和有效性;
签署委托书:签署委托书,明确测试详情,确定费用,并按约定支付;
进行实验测试:按实验方案进行试验测试,记录数据,并进行必要的控制和调整;
数据分析与报告:分析试验数据,并进行归纳,撰写并审核测试报告,出具符合要求的测试报告,并及时反馈测试结果给委托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