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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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气清新剂成分分析
空气清新剂成分分析项目
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甲醛、苯、甲苯、二甲苯、乙苯、香精检测、易燃成分检测、毒害检测、过敏性检测、甲醇检测、质量检测、环保检测、理化性质检测、燃烧性测试、燃点检测、成分含量、挥发性检测、PH检测、安全性检测等。
检测范围
气雾型空气清新剂、喷雾型空气清新剂、固体型空气清新剂、液体型空气清新剂、香薰型空气清新剂、凝胶型空气清新剂、插电型空气清新剂、一次性使用型空气清新剂、可充装型空气清新剂等。
检测方法的
空气清新剂成分分析方法包括:
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检测空气清新剂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总量,这些化合物可能包括甲醛、苯、甲苯、二甲苯、乙苯等,它们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影响。
甲醛(HCHO):甲醛是一种有害物质,常用作防腐剂,空气清新剂中甲醛的含量是必须要检测的项目,因为长期暴露在高浓度甲醛环境中可能引发多种疾病。
苯、甲苯、二甲苯、乙苯:这些有机化合物是常见的空气污染物,空气清新剂中这些成分的含量需要检测,因为它们对人体健康有负面影响。
香精检测:分析空气清新剂中的香精种类和含量,因为香精可能对某些人的呼吸道造成刺激。
易燃成分检测:检测空气清新剂中可能存在的易燃成分,以评估产品安全风险。
毒害检测:评估空气清新剂中可能含有的有毒有害物质,以及这些物质对人体健康的潜在影响。
过敏性检测:检测可能导致过敏反应的成分,特别是对于敏感人群。
甲醇检测:甲醇是一种有毒物质,需要检测其在空气清新剂中的存在和浓度。
试验周期
空气清新剂成分分析周期一般为7-10个工作日,根据具体需求,可以提供加急服务。
注意:因业务调整,暂不接受个人委托。
标准
QB/T 4956-2016 固体空气清新剂
BS EN 16740-2015 可燃空气清新剂的散发安全性. 使用者安全信息
BS EN 16739-2015 可燃空气清新剂的散发安全性. 建议散发限制试验结果和应用的评价方法
EN 16740-2015 易燃空气清新剂的排放安全性.用户安全信息
EN 16739-2015 易燃空气清新剂的排放安全性.测试结果的评估和推荐的排放限制的应用程序的方法
UL 283-2015 空气清新剂和除臭剂UL安全标准(第3版)
SN/T 3111-2012 空气清新剂中三氯羟基二苯醚的测定.高效液相色谱法
ANSI/UL 283-2011 空气清新剂和除臭剂的安全性标准
ANSI/UL 283a-2011 空气清新剂和除臭剂的安全标准
UL 283-2008 空气清新剂和除臭剂
检测试验仪器
空气清新剂成分分析所需的试验仪器包括:
气相色谱仪、液相色谱仪、质谱联用仪、紫外-可见光谱光度计、热重分析仪、元素分析仪、红外光谱仪、原子吸收光谱仪、气体检测管、化学分析仪器、香精分析仪器、稳定性测试仪器、易燃性测试仪器、毒性测试仪器、压力容器安全性测试仪器等。
检测流程
确定测试对象与安排:确认测试对象并进行初步检查,确定样品寄送或上门采样安排;
制定验证实验方案:与委托方确认与协商实验方案,验证实验方案的可行性和有效性;
签署委托书:签署委托书,明确测试详情,确定费用,并按约定支付;
进行实验测试:按实验方案进行试验测试,记录数据,并进行必要的控制和调整;
数据分析与报告:分析试验数据,并进行归纳,撰写并审核测试报告,出具符合要求的测试报告,并及时反馈测试结果给委托方。